纳贿600万余元,贵州省委办公厅原副主任陈丽萍一审获刑11年半
2024年11月15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东说念主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委办公厅原副主任陈丽萍纳贿、贿赂一案,对被告东说念主陈丽萍以纳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款东说念主民币六十万元,以贿赂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款东说念主民币二十万元,罪并罚,决定本质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款东说念主民币八十万元;对陈丽萍纳贿所得财物过头孳息照章给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23年,被告东说念主陈丽萍诈欺担任原铜仁市市中就业处主任,铜仁市物价局党组通知、局长,铜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通知、主任,贵州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诈欺权力玩猝然位造成的便利条款,通过其他国度责任主说念主员职务上的活动,为有关单元和个东说念主在工程花样承揽、资金拨付、公司观念、职务升迁、诊治等事项上提供匡助,作恶接纳他东说念主财物悉数折合东说念主民币600万余元。2018年、2019年,陈丽萍为其职务升迁和支属责任相易央求其他国度责任主说念主员提供匡助,之后陈丽萍为示意感谢送给他东说念主东说念主民币69.5万元。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东说念主民法院以为,被告东说念主陈丽萍的活动组成纳贿罪、贿赂罪。陈丽萍纳贿数额相称纷乱,为谋取职务晋升、诊治而贿赂,均应照章处分并数罪并罚。鉴于陈丽萍具有积极退赃等情节,对其裁夺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开首:黔南州中级东说念主民法院】